闽企金(2014)1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科企金[2014]2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组织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4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方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产品研发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3.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符合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资产总额及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技术创业辅导服务等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申请条件:
(1)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2)机构上年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供客户满意度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协议及凭证)。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1.支持方向: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行为给予支持。
2.支持类型: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
3.申请条件: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相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项目类型抓紧做好201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推荐前准备工作。
(二)项目正式申报的要求、条件和时间以科技部、财政部正式通知为准。
(三)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的单位,自2014年3月10日起可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上申报系统开始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的单位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行准备材料。
三、联系方式
项目组织过程中如有问题咨询,请与省创新资金中心下列人员联系:
曾志森:0591-87810353
林铭:0591-87304750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