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净化全市社会环境,永安市公安局坚持“打小、打早、打苗头”的工作原则,于3月18日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拉人头”式传销犯罪,力争在行动中严惩一批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铲除一批传销窝点,全力攻坚大要案。
近日,专案组连续作战,分别在永安市燕东二级站分巷11号2-103室、燕东莲花山东路395号2幢2-202室、燕南魁星阁73号103室、燕北江滨花园8幢6-602室四个传销窝点抓获涉嫌传销人员41名,刑拘传销骨干分子16名,其中11人涉嫌非法拘禁,列逃2人,解救传销人员26名。
经调查,目前我市传销窝点主要以打着“天津天狮”公司从事保健品及化妆品生意的幌子来进行传销活动,相关人员主要来自云南、贵州、江西、湖南、陕西、黑龙江等地,基本属于亲朋关系,年龄在二、三十岁。目前,经过民警耐心的教育和劝说,部分传销人员纷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要返回家中,不再从事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