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福建省政府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养老金。月增加标准实行三挂钩,即与物价指数上涨挂钩,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适当挂钩,与退休人员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在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同时,对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前具有高级职称及高级技师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人员;2013年当年满70周岁人员以及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等群体,适当给予倾斜照顾。(李祖仁罗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