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即将复婚的永安市某厂职工陈某和卢某来到永安市公安局燕南派出所,感谢民警林龙秉公办案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公正的处罚,使卢某和朱某得以离婚并消除三者随时的突发矛盾,同时对民警执法的误解向林龙道歉,十多次的报警耽误了民警许多时间。
2013年9月11日12时20分,44岁的卢某和58岁的朱某因家庭纠纷引发争执,之后朱某与陈某、卢某二人在永安市燕南某路5幢楼下的过道上发生互殴,朱某持木棍殴打陈某和卢某,陈某持铁棍将朱某打伤,卢某将朱某身上多处咬伤,经鉴定朱某的损伤为轻微伤贰级。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殴打他人 违法事实,决定对卢某和陈某都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朱某华伤情较重,对其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为此卢某和陈某对民警执法产生误解,到处反应,持续了半年,总认为都是打架,为何朱某判轻?
原因是,44岁的卢某和46岁的陈某原来是夫妻,二年前因家庭琐事离婚,卢某就搬到厂附近的朱某家租房住,与大14岁的朱某产生感情同居后登记结婚,时间一久,卢某觉得陈某更适合她,又与陈某来往,引发家庭矛盾不断升级直至打架斗殴,3、5天就报一次警,林龙等社区民警常常前往调解,宣传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朱某就是不与卢某离婚,卢某认为陈某是她前夫,执意和他在一起,以为民警拿他们没办法。
去年9月一次严重的打架斗殴后,民警林龙根据他们违法事实采取果断措施报批,对他们分别进行行政处罚,然后乘热打铁对他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建议卢某回到自己家住,劝解朱某面对现实,看到卢某不可能回心转意,于是出现了开关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