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永安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黄中亮只花一个小时就将耗了5天的一起未伤人的交通事故调解好,一方同意押钱修车,一方放车让其继续营运,双方握手言和。
5月11日8时30分,重庆司机41岁的李某驾驶渝BH08XX号牵引车行驶到曹远镇埔头路段,转大弯时占线行驶车身甩到永安飞桥村司机58岁的杨某驾驶的闽G285XX号重型货车,致使货车驾驶室解体散架,车大梁弯裂,所幸没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为修车,停运误工补偿问题双方僵持了5天,李某坚持由法院判决来处理,判前不付一分钱;杨某叫人拦他的牵引车不让营运,双方因纠纷不断向坑边、燕北派出所报警求助。5月15日9时30分,杨某又一次将李某的车辆扣在永安贮木场路段,李某向燕北派出所报警扣车违法,杨某却到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坑边派出所申请车辆保全向李某索要修车费,于是两个派出所就邀请专业处理的行家黄中亮前来指导调解。
经了解后黄中亮明白,肇事方因人单力薄害怕当地人敲诈,怀疑派出所偏杨某请律师咨询,继续运输,不付修车钱,杨某因家庭困难更担心等法院判后执行更难,双方都站在自己一边考虑得失,使纠纷不断升级,于是黄中亮分别单独找他们,首先庆幸他们没出大事故,再让他们换位思考,站在对方位置思考提出的要求是否过分,再算算边修车边营运,快速处理减少损失的经济帐,最后相互沟通,就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押钱,杨某放车,边修车边营运,赚钱弥补损失。双方赞扬黄中亮站的正,调解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