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批永安抗战时期的相关文献资料,在台湾和厦门等地收藏界朋友的热情帮助下,辗转从台湾宝岛成功征集。该批文献资料共计60余件,所涉及政治层面规格高、内容广泛、品相保存极为完好,其主要内容以战时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以及永安县执委会书记长廖可桢先生为历史主线,贯穿整个从政历程,从福建抗敌后援会永定分会宣传股长、兼抗敌剧团团长等职,其间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四军第四纵队司令员、政委、党代表,区委组织部部长、闽西苏维埃政府执行委员,后被开除党籍的傅柏翠,是该会的副主任委员.廖可桢先生还当选为,永定县出席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初选代表。全部资料时间延续长、接连闽台两地,呈现较为完整系统化。
抗战胜利后,廖先生改任永定县参议员,不久即奉调赴台湾。在中华民国四十六年(1957年)六月,他因积极“参加本市第三届临时省议员暨市长选举”、“著有绩效”等,因而获得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台中市委员会颁发的记功状(中市三第3007号),“记功一次,以示鼓励”。该文献资料中,有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处早期与台北市委员会往来代电多份,成为涉台重要的史料。
这批文献资料所涉及福建抗战时期的内容有: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代电、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务人员训练班、福建省国民抗敌自卫团司令部、福建农会筹备会、福建省参议选举、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支团、永定县当选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福建省军管区司令部等多种情况,这是永安市东南抗战文史资料库,在长达30余年福建地方抗战文献资料搜集中的一次重大收获,对永安东南抗战文化研究,将添加重要而又丰富的历史佐证资料。
现将目录整理如下:
1、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支团干事会聘书 第15173 号。干事长黄珍吾签发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廿五日。
2、三民主义青年团龙岩分团干事会通知书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廿五日。
3、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当选证明书 第36号 书记长廖为桢签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三月十三日。
4、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书记长廖为桢签发 福建省第二次全省代表大会当证明书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二月十九日。秘书长张其昀签发 补发台北市委员会廖可桢甄审证明书 中华民国四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5、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处代电 第9699号。
6、中国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秘书处代电 9506号 秘书长张其昀签发 补发台北市委员会廖可桢甄审证明书 中华民国四十年十二月十二日。
7、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代电 第22523号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8、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代电 第2447号 福建省党部廖可桢同志甄审证明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9、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支团永定分团筹备处公函 第003号 主任陈衍桢 中华民国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日。
10、福建省政 第106954号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11、永定县政府委令 第974号 县长赵益谦签发 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八月十七日。
12、福建省政府发给甲种公职候选人审查合格临时证明书 主席刘建绪 民政厅长高登艇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六月。
13、永定县参议员当选证书 民政厅厅长兼选举监督郑杰民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二月。
14、福建省抗敌自卫团总司令部委任令 第1430号 兼总司令陈仪 兼副司令黄珍吾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四月八日。
15、福建省县参议员当选证书 民政厅厅长高登艇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16、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94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八月。
17、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第565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三日。
18、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第415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
十日。
19、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快邮代电 第186号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五月十八日。
20、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367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月八日。
21、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736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廿五日。
22、中国国民党福建省党务人员训练班毕业证书 训练班主任陈肇英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八月五日。
23、中国国民党台湾省台中市委员会记功状 第3007号 中华民国四十六年六月。
24、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267号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25、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证明书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
26、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828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
月廿三日。
27、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567号 主任委员陈肇英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
二月廿九日。
28、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300号 主任委员李雄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四月三日29、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任用书 第474号 主任委员李雄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七月廿六
日。
30、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证明书 第45号 主任委员李雄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31、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公函 第13号 书记长 廖可桢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32、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182号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33、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184号 中华民国三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34、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安县执行委员会公函 第551号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六日。
35、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40号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36、福建省农会筹备处公函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九月七日。
37、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安县执行委员会公函 第21号 三十二年一月。
38、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48号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39、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498号 中华民国三十年十月九日。
40、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316号 中华民国三十年六月十一日。
41、福建省军管区司令部委令 第474号 兼司令陈仪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廿二日。
42、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支部龙岩分部筹备处公函 第300号 主任谢肇珍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十月九日。
43、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994号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三日。
44、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651号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七日。
45、福建省抗敌后援会永定县分会聘函 第26号 主任委员钟日兴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九月日。
46、福建省抗敌后援会永定县分会公函 主任委员江旭初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三月十八日。
47、永定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聘函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三月一日。
48、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871号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八月十六日。
49、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委令 第1号 书记长钟日兴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三日。
50、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4号 书记长钟日兴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51、中国国民党永定县党部聘书 指导员谢循良 (时间不详)。
52、中国国民党永定县党部 委令第2号 指导员江旭初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六月十五日。
53、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公函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七月八日。
54、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公函 人事股启 中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一日。
55、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永定县执行委员会训令 第17号 书记长钟日兴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四月。
56、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代电 第3240号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7月十五日。
57、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代电 第144号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元月二十七日。
58、中国国民党福建永定县执行委员会公函 第1065号 (时间不详)。
59、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代电 第2438号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60、中央执行委员会秘书处任用审查核定通知书 第1441号 秘书长吴铁城 中华民国三十年。
61、中国国民党福建省执行委员会党员证明书 第133号 主任委员李雄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62、《康乐周报》(空白)若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