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五举措”正确引导辖区内五家律师事务所拓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据悉,该局对当事人老弱病残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一般民事案件实行优惠收费或减免收费;对因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请求赔偿的案件,委托人确系经济困难的,经委托人申请,可以实行先服务后收费;在受理委托人为老弱病残者的案件时,可以采取网上受理或电话受理的方式,并根据委托人要求,预约时间上门服务;不定期组织律师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自行组织上街、下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协助当事人快速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和立案手续,情况紧急的,应主动协助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冯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