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距离永安明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建县前约123年,距今已685年的元代山林契约文书在永安被发现。该契约为元泰定六年(1329年)己巳年十二月,内容为三十都大陶洋“卖尽山契人李仁坊炉首郑国宝同侄淑圆原有置山场”,凭中“卖予二十九都梧桐岭住人吴大三拾郎”的契约,山价银捌佰伍拾贯,同时出现的还有该地的一批明清契约。
元泰定帝——名孛儿只斤·也孙铁木儿(1276年——1328年),讳名伊苏特穆尔,显宗之长子,裕宗之孙。公元1323年被拥为帝即位,死于公元1328年,时年53岁,在位时间仅5年。
元朝泰定皇帝去世后,元朝大臣知枢密院事燕帖木儿迟迟不立年幼的太子阿速吉八即位,并把阿速吉八赶到上都,在大都(今北京)拥立元武宗之子图帖睦尔即位,是为元文宗。1328年农历九月,服侍阿速吉八的丞相倒剌沙闻变,立刻将刚满9岁的阿速吉八拥立为皇帝,改元“天顺”。农历十月十三日,文宗派燕帖木儿进攻上都天顺朝廷,倒剌沙战败身亡,阿速吉八下落不明,不知所终。在位仅一个月。
天高皇帝远,千里之外的闽西北乡里人,在订立此买卖山林契约时,仍然将其年号写为“泰定六年”。当时,永安尚未设县,契约中所出现的三十都、二十九都,均为沙县的原有属地都名。景泰年间永安划沙(县)尤(溪)之地设县,沙县划出二十四都的部分区域,以及二十五都、二十六都、二十七都 、二十八都 、二十九都 、三十都、三十一都 、三十二都等共8个都。永安未作改动仍沿用该县的旧都名。
这份元代契约,从纸张质地到契约行文均尽显元代特色。元朝币制最大的特点是长期、广泛、大量地发行和流通纸币,因此在该山林买卖时,即使用的“钞银”交付结算。契约书写责权分明,“四至”等表述得十分清楚详细,在契文中所提到的地名,现在有的还在继续使用,如大陶洋、江地洋、大马寨、苏地、双溪口、长岐岭、社虎凹、马头下、甘草洋、梧桐岭等。
永安是中国契约学研究的发祥之地,傅依林先生是该项学科重要的奠基者。他在抗战时期,在永安黄历乡村土屋内发现数百份明清契约,开始了对契约文书的最初研究,这批契约文书和他发表的论文,长期成为我国院校和学界研究的对象及重要的基础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