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0时23分,永安某混凝土公司驾驶员谢某驾驶闽G16922号大车在智胜小区门口碰到一部由李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11月19日上午,永安大队大队长高上居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车队长,通报交通事故情况,并对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要对所属的混凝土工程车辆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安装各类安装安全防护装置,检查车尾和车两侧的防撞护栏是否完善、规范。存在问题的车辆,一周内整改,完善后才可上路运输,并组织民警到该公司进行专门检查。
21日,负责交通事故的副大队长黄中亮再到公司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他从事故的路段、时间节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状况进行以案说法,解析事故原因和预防事故而采取的措施,进而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让该公司42名驾驶人吸取教训,受益匪浅警钟长鸣,今后杜绝此类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