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李坑的养殖户胡某贤、张某芳,已违建猪舍多年,长期从场内飘出阵阵猪粪臭味,让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一闻到臭味就呕心、闹心,既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又有悖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精神,燕西街道了解情况后,当即发动有关干部多次深入养殖场宣传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精神,与养猪场业主沟通,做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经过多方工作与商定,养殖户胡某贤同意将养猪场生产设施410.16平方米、生活设施135.98平方米,养殖户张某芳同意将养猪场生产设施398.61平方米、生活设施69.88平方米、沼气池111.02立方米,实施全面拆除,并表示不再继续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