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永安市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会议表彰了2014年度3个见义勇为模范和4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近年来,永安市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制定下发了《永安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力度;成立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将涉及见义勇为工作的财政、民政、卫生等20多个部门纳入工作委员会,明确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组织保障。设立见义勇为人身保障专项基金,用于见义勇为人员负伤住院医疗、牺牲费用等。每年召开一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及时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和模范;每年分批分期走访慰问历年来省级、三明市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召开见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创新宣传渠道,积极宣传新《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精神,让大家知道新《条例》既确立了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同时规范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彰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