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长青:三十多年求学路只为了让自己变成一条河

管其乾  文/图  2015/5/22 16:47:25  4505点  永安之窗
  郑长青:三十多年求学路只为了让自己变成一条河
  


郑长青先生近影


  在教育界,有这样一句很流行的话说“要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为了让自己具备一桶水,福建电大永安分校的郑长青老师,连续走了30多年的求学路,最后竟然把自己变成了一条河。

 
  一、 大山深处走来一位勤奋好学的中学老师

  
  在福建永安市东部青水畲族乡有一个绿色的村庄,这里青山环抱,既有大片的石灰岩,又有深达200米的龙宫洞,当地村民自古种茶,拥有大片的绿色茶园,它就是青水畲族乡的槐甫村。

  槐甫村是革命老区村,1943年,闽赣边区游击队领导人林大蕃到槐甫村开展革命活动,留下了许多传奇故事。上世纪70年代,槐甫村在车村自然村社员,在传统的村民种茶基础上,组织了车村茶叶耕山队,建成了云雾缭绕,品质甚优的万亩茶园,由这里生产的绿茶,还参加三明市茶叶局评比,获得过一面锦旗。

  时光回到39年前的1976年,当年16周岁的郑长青从大田三中高中毕业回到了老家。那时,还是人民公社,一家人的口粮和生活,都靠着生产队里的工分和分红。回到家乡,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的郑长青回到了自己所在的生产队,也跟着父亲、母亲和兄长们一起挣工分。

  一年后的冬天,郑长青被生产队抽调到青水公社丰田大队去修大寨田。

  “学习大寨呀赶大寨,大寨红旗迎风摆,它是咱公社的好榜样啊,自力更生改变那穷和白,干起来,干起来,大寨的红花遍地开”,在丰田村的大寨田里,从高音喇叭里传出来的嘹亮的歌声和插在田间里的飘扬红旗,激起了社员们的高昂士气,大家干得热火朝天。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的铃声响过之后,让一位熟悉的乡亲把父亲写来的一封亲笔信寄给了正在田里劳动的郑长青。
父亲在信中告诉儿子,他从广播里知道,国家恢复了高考制,为了将来的前途,建议儿子回去参加补习,参加高考。

  第二天,郑长青就回到了自己所在的车村,并到青水初中参加高考补习,1977年冬。他参加了高考。

  1978年春,郑长青接到了三明师范普师专业的入取通知书,带着自己的行禳铺盖,告别家乡。郑长青来到三明师范求学。

  经过一年半的专业学习,1979年秋,郑长青回到青水初中实习,由于“文革”造成人才断层,当时青水初级中学师资严重不足,一回到公社,郑长青便以实习顶岗的身份当语文老师。

  1980年春,郑长青取得了三明师范普师专业的毕业证书。当时青水公社百芑坵小学的一位公办老师调走了,尽管当时的青水初中也很需要他,但还是被安排到百芑坵小学当了校长。

  “当时的青水初中很缺人,青水初中的校长陈承潘对我寄予很大的厚望,他很希望我能回到青水初中去任教,我到了百芑坵,陈校长还经常鼓励我继续深造”,郑长青说。

  “以我当时的学历来说,普师专业教小学是与当时的岗位相匹配的,而当时的初中老师,最少都要求有大专毕业,因此,陈承潘一直鼓励我以青水初中的老师去参加函授”, 郑长青说,陈承潘校长给他的鼓励中,让他印象最深的是那句在现在看来,在教育界很流行的一句话,“要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因此,他在百芑坵小学期间,就曾以青水初中的名义去报考了福建师大中文函授,很可惜没有考上,但郑长青并没有灰心。1982年秋,郑长青如愿调入青水初中,担任初中班的历史和语文老师,1985年秋,郑长青考入了福建师大历史系函授班。

  参加师函授期间,每年都有两次面授的机会,面授期间,郑长青看到师大的历史老师上课时都很有学问,老师们都有渊博的知识,他们在授课时的那种古今中外,旁征博引,无拘无束,洋洋洒洒,发挥自如的洒脱,越来越让这位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年轻人感受到“有知识真好”,因此,郑长青越来越感受到“老师要有一桶水”的乐趣。

  “师大的老师讲课不带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也开始做到了讲课不带书,到现在,还有当年的学生遇到我说‘郑老师,我当时听你上课,都听入迷了’”。

  经过5年的学习,郑长青获得了福建师大历史系的本科学历,终于获得了“第一桶水”。

   二、 为了“第二桶水”,郑长青把自己变成了“一条河”

  1995年8月,郑长青调往当时的永安革命老区镇安砂镇担任副校长,一年以后,担任校长。期间,他的主要工作是学校管理,但也上一些历史课。

  因为深切体验过“老师要有一桶水”的乐趣,郑长青一直喜欢买书、看书。1984年,还在青水初中任教的郑长青迷上了心理学专业书籍的自学;1988年,郑长青又迷上了法律方面的书籍,他相继买来了不少法律书籍,开始自学。
让郑长青没想到的是,这些法律书籍的自学,又让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当时的地方教育界,法律人才奇缺,1999年8月,已自学法律十余年的郑长青调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大学永安分校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担任法学教师。

  从小学教师,到中学教师,再到大学教师,农民出生的郑长青实现了三级跳,遗憾的是,由于跨出了原有的历史学专业,仅靠自学法律十余年的郑长青又出现了学历与所教的专业不匹配、不达标的现象。

  还是为了实现“老师要有一桶水”,2000年郑长青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本科函授。4年后,他获得了华东政法大学颁发的法学毕业证书、法学学士学位,这也意味着郑长青获得了国家认可的“第二桶水”。

  “学习是一种生活,一种乐趣,我爱学习”,郑长青说,“读书就像登山,站的越高看的越远,看的范围也越广,看不清楚的也越多,未知的范围也越多。 当时读书少,就象井底之蛙,总以为天只有井口那么大,后来读书多了,却发现井口外面的天地很大,放眼望去,都是陌生的世界,因此,我越发感觉自己无知和浅薄,需要不断地努力学习”。

  “以前,我总认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必须有一桶水’,到了上海参加法学函授脱产面授后,看到大学里的法学教授们那么有才,我又在问自己,教师仅有一桶水就够用了吗?有句古话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在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今天,教师仅仅有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用了!面对教学内容新,教学方法新,教学观念新,如果教师还是只有那一桶‘死水’,已经难以适应时代要求的!因此,一定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博采众长,拓宽‘活水’渠道,使自己成为‘一条河’”,郑长青说。

  2005年,郑长青又参加了华东政法大学的经济法在职研究生考试,2006年2月,郑长青到华东政法大学进行为期半年的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学习。

  广播电视大学的学员,有很多是在职的公检法司系统的司法工作人员,他们有不少人通过在电大期间的学习,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都说司法考试的难度大,学员能通过司法考试,我这个做老师的能行吗?”,带着这样的想法,2006年春,在上海参加华东政法大学面授期间,还系统学习了国家司法考试的教材,并于当年9月,在上海参加了司法考试,结果当年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司法资格证书。

  闯过了司法考试这一关,郑长青又有了一种“登上了一座山”的感觉,“我终于证明我也能行”,郑长青说。

  2008年7月,郑长青获得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从1977年参加当时包含中专考试在内的高考开始,至获得硕士学位,郑长青整整自学31年,加上小学、中学期间的10年,今年55岁的郑长青,整整读了41年的书。

  其实,郑长青一辈子都在读书,即使在获得硕士学位之后,他还是没有停止学习,他说“我还喜欢买一些杂书来看,因为城里的房子小,前些年,我用车子拉回乡下老家的书籍就有两车,这些书都是我看过的旧书”。
 
  前面说过,早在1984年,郑长青就开始自学心理学方面的书籍。

  2013年福建电大永安分校成立社区教育学院,要搞职业培训,郑长青又参加了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获得了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如今的郑长青是永安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室主任、副教授,因为通过了司法考试,他还成为福建建州联兴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

  “在参加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研究生班学习之前,我在教学中,注重的是法学知识的传授,读了研究生以后,我注重的是法学理论的分析和理解,尤其是在当了律师之后,进行法律司法实践了,我更多是注重法律的运用,和法治精神的传播”,通过不断地学习,郑长青的知识在更新,在不断系统化,自己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

    三、 愿将“一条河”回报家乡的父老乡亲

  郑长青说“我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家乡,可我又觉得自己亏欠自己的父老乡亲”。

  郑长青为何说他亏欠自己的父老乡亲呢?

  原来,为了读书,为了自学,他把一个工薪族所能获得的那点薪水除了维持基本生活,都去买书,读书了,自从参加工作以来,他这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原本很想为家乡做点事,可是,30多年的求学路,不但造成他经济不宽裕,时间上也很紧,村里的乡亲办喜事,郑长青往往无暇回到家乡和父老乡亲相聚一回。“其实,我也很想经常回到老乡,看看家乡的山和水,希望能和乡亲们一起打糍粑、喝喜酒,聊聊家乡的趣事,遗憾的是,为了学习,我只能把别人吃饭喝酒的时间用来读书”,郑长青说。

  30多年来,为了求学,经常熬夜到下半夜2点再睡的郑长青,差点熬坏了身子,那是2007年,郑长青在体检中,居然发现了血糖高、血脂高等身体“红灯”,好在他及时采取了调整方式,每到周末去就挖地种菜,现在他的身体指标恢复正常。
谈起自己的父老乡亲,郑长青说“我现在只能用我的知识来回报自己的父老乡亲了,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为乡亲们带去更多的法律帮助”。

  郑长青的父亲是大田县太华镇德山村人,解放前些年,他的父亲看到与德山不远的槐甫车村有大片的空地,便用箩筐挑着郑长青的大哥和穷人少得可怜的一点家当来到车村定居。因此,郑长青的心里,大田也是他的故乡。

  2009年,郑长青代理了大田县的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平常的案例:一个村民骑着摩托车行驶在公路上,由于遇到交汇车需要避让,摩托车撞到村民堆放在公路边的小石子堆上,造成摩托车滑倒,在代理摩托车司机索赔的过程中,郑长青提出了公路局也要赔偿的诉求。诉讼中,一审判决公路局不负责任;原告不服,就上诉;结果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之后,判决公路局负一定的责任;这样一来,公路局又不服,提出了上诉;但二审法院还是判决公路局承担部分责任,维持原判。没想到公路局还是不服,又向省高院提出了再审,最后在省高院的调解下,公路局负了责任。
在这起案件的代理过程中,郑长青认为,公路的产权是公路局,保护和维护公路畅通是公路局的权力也是义务,因此,公路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路局是产权人,路边乱堆放,侵害的是公路局的利益,也是对每一个行人和车辆的侵权,如果不及时清理,将对所有行人和车辆构成安全威胁,公路局应及时负起清理公路乱堆放的责任。

  当时受案法院有征求过有关方面的意见,认为公路乱堆放的现象很普遍,这样的案件如果判决下去,以后很多公路管理机构都要承担责任,怕会引起连锁反应,这样公路局会受不了。而郑长青却认为,正是因为这样的现象很普遍,这个案件的审理判决特别有意义,因此,他反复据理力争,终于帮受害人赢得了官司,也为司法实践创造了一个有利于维护公路安全秩序的新案例。这起案件审结后,郑长青将该案写成论文《县公路局的侵权责任分析》发表,还指导学生写成案例《吴X娇诉县公路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分别获得了中央电大二等奖和福建电大一等奖。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从当年的毛头小伙到现在的年过半百的老人,再过几年就要进入退休行列,郑长青觉得自己的求学之路真的很漫长,一生中,能帮父老乡做的事情很少很少,因此,郑长青说:“我很想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家乡的父老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希望永安、大田和三明地区的乡亲们,有需要法律帮助的能联系我”。

  其实,郑长青有点过于自责和自谦,对于一个拥有“一条河”的人来说,50多岁还很年轻,前面三十多年,他有桃李满天,后面,他还有灿烂的晚霞。郑长青拥有的“那条河”很长,为人民服务的路也还很长。

  都说“活到老,学到老”,工作在自学辅导机构永安电大分校的郑长青老师以自己的行动为无围墙大学的学子们树立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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