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巴溪湾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

巴溪湾小学  2015/7/3 17:27:36  3323点  永安之窗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教初〔2014〕126号)和永教〔2015〕60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安市巴溪湾小学2015年秋季一年级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以适龄就学儿童的父母固定居住地(凭房屋产权及户籍证明)为依据,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片区,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入学。

  二.招生片区

  巴溪湾小学招生片区:东坡路以南,国林路以北,巴溪河以西片区:东坡路以南新安大院、龙山馨园、新安小区、福维花园、新安路五洲新安别墅区、中禹大厦、华胜公寓、新华新村、益民新村、马夷口新村;巴溪大道以西交警大队宿舍、景园别墅区、五洲第一城一期、二期、三期;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北驻永部队宿舍、泰园别墅区、大垅小区;巴溪大道以东南翔路以南景泰秀水小区、咏梅园小区、盛景小区;国林路以北永星小区、大帝永隆住宅小区、永安山庄、鑫科时代广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7月6日—7月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永安市教师进修学校(永安市教育局、电大旁)

  四.需交材料

  (一)户籍证明;

  (二)房产证明:

  1.有关房屋产权证明指以下四种材料之一:房产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税收发票;购房合同及购房首付税收发票、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司法部门出具确认房屋产权的法律生效文书。

  2.房屋产权须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日。2009年12月9日之后购买的房产,其房屋建筑面积须达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

  (三)儿童离园证;

  (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注意事项

  1.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合理控制班生规模,逾期未到招生指定片区校报名者,统一到教育局初教科补报,并由教育局初教科统筹安排到有招生余额的城区小学就读。

  2.招生过程中严禁家长使用虚假信息报名,若在学籍系统录入过程中发现学籍身份信息与他人重复,弄虚作假的一律予以清退,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3631304

  4.巴溪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18859821387

  5.永安市教育局招生文件可登录永安市教育局网站查阅。

  温馨提示:

  1.本通告如有出入,请参照永教〔2015〕60号文件执行。

  2.“需交材料”部分所准备的材料需出具原件,并用A4纸自行复印好两份,与报名表一起按以上顺序装订。

  3.因天气炎热,请家长可不必带孩子前往报名现场。

  4.请您根据我校招生资审进度(按以下报名顺序号),合理安排好您宝贵的时间。

  7月6日上午:001—060;7月6日下午:061—120;

  7月7日上午:121—180;7月7日下午:181—240;

  7月8日上午:241—300;7月8日下午:301起;

  5.开学注册时间:2015年9月1日上午8:0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望互相转告周知。

    永安市巴溪湾小学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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