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永安首例摩托车加装遮阳雨伞的铁质伞柄刺瞎行人的交通事故在永安12中学门口发生了。请听摩托车车主39岁的燕东麻岭村村民廖某跃讲述事故的过程。
“当日,我驾驶闽G1K910号两轮摩托车从家里出来往城区行驶准备载客,车停12中学门口到快餐店吃饭,10分钟后听到有人大喊大叫,我走出饭店一看,一老人一只手捂着眼睛在查我的车牌号,我上前问他,老人说他受伤了,是我的遮阳伞柄刺伤眼睛,血流不止,我立即报警报120,送到医院,医生说要手术摘除眼球,这只眼睛将失明,是我加装遮阳雨伞酿的祸。”后经交警调查,廖某跃停车吃饭后10分钟,60岁的燕东居民谢某骑自行车同向骑行,至12中学门口因遮阳伞柄的高度基本和谢某的头部相当,瞬间碰撞时铁质伞柄正好刺入谢某的左眼珠。为此,廖某跃必须自费承担谢某的医治费用、伤残赔偿等一大笔钱,并依法接受交警的处罚。
交警李仁杜提醒加装遮阳雨伞的驾驶人吸取廖某跃的深刻教训,主动拆除加装在车上的遮阳雨伞,不要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重演廖某跃害人害己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