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科技局行文,兑现2014年科技创新项目奖励资金191.5万元,据悉,我市2012年、2013年全市科技创新奖励金分别为108.3万元和229.5万元。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国家、省自主创新配套政策的有效落实,先后出台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工作的意见》、《中共永安市委、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政策依据,有力地推动了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目前,我市有高新技术企业6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省级创新型企业11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2家、省级科技型企业42家、省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家、三明市级创新型企业6家。
在兑现的2014年科技创新项目奖励资金中,其中配套奖励121.5万元(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28万元,高新技术企业3家15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60万元,国家重点新产品1项10万元;省科技进步奖5项1.6万元,省专利奖1项3万元,3家企业发明专利清零3万元,三明市科技进步奖3项0.9万元),授权专利奖励266个计70万元。(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