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出行需求激增,而且今年“十一”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施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车辆集中出行,交通安全压力不容忽视。为提醒警示广大驾驶人,确保节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顺畅,公安部交管局将节日出行安全注意事项编成短信,广泛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9月16日,四川甘孜发生一起因疲劳驾驶导致大客车翻入百米山崖的交通事故,造成7死11伤。交警提示,运输企业要把好节日安全关口,充分利用GPS装置纠正驾驶人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GPS装置发生事故的,要严肃倒查责任。
二、9月22日,广州发生一起无证酒后驾驶小轿车碰撞市政工程施工人员的交通事故,造成6死1伤。交警提示,饮酒会导致人的视角变窄、判断失准、反应迟钝。中秋、国庆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三、景区道路坡陡、弯急、车多,交警提示,景区驾车一定要靠右行驶,切记不要驶入逆行,不要超速行驶;下山路时切忌空挡滑行,停车观景一定要拉好手刹,防止溜车。
四、交警提示,假期出行前应提前了解天气信息,留意交通广播、道路电子显示屏的提示信息;雨天道路湿滑,轮胎附着系数下降,制动距离延长,行车遇到雨天时,应注意观察路面,减速行驶。
五、在车辆高速运行状态下突然减速、停车,惯性力会使儿童与车内物体发生碰撞,严重的会造成骨折。交警提示,假期全家出行,请让儿童坐后排,有条件的要配备儿童专用安全座椅。
六、秋冬季节,高速公路易发团雾。交警提示,高速路驾车遇团雾,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驶入最右侧车道,就近选择道路出口缓慢驶出或进入附近服务区暂避,等待团雾消散,如已进入团雾区,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近光灯,切忌就地停车。
七、超员会导致车辆载质量增大,制动距离加长,发生事故的风险加大,并会增加事故的危害后果。交警提示,长假出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
八、自驾长途出行,切忌疲劳驾驶。若感困倦、视觉模糊、精力不集中,请及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交警提示,停车是为了更好前进,休息是为了平安到家。
九、节日期间,车流量骤增,交警提示,如遇车行缓慢,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给旅行的道路“添堵”。
十、研究表明,驾车时接打电话导致的安全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交警提示,驾车行驶中,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十一、车辆行驶速度越快,驾驶人的视角越小,反应时间越短,制动距离越长,遇有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提示,“速度不是第一,平安才是终点”,长假出行请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切勿超速行驶。
十二、驾车时,如遇障碍物或突发险情,请立即制动减速,尽量保持车辆平衡,切忌急打方向。如遇车辆前轮爆胎,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依靠车辆怠速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十三、驾车回乡探亲,行经农村道路时,请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勿违法超车。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十四、假期高速免费通行,车流量大、交通流状况复杂多变。交警提示,大型车辆驾驶人请靠右侧车道行驶,不要长期占用快车道,影响其它车辆通行;不得随意变更车道,如要超车,超车后要及时返回原车道行驶。
十五、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婚庆喜事、亲朋聚会、进城购物出行增多。交警提示,请农民朋友不要乘坐三轮汽车、拖拉机、货车、超员面包车等车辆出行。
十六、数据显示,高速公路50%以上的事故发生在出口附近。交警提示,驾车驶离高速公路时要精神集中,提前减速变更车道,切忌临近出口急变道、急刹车,甚至停车、倒车!
十七、交警提示,节日驾车出行,请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尽量白天赶路,如需夜间行车,请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请将前大灯转为近光灯,避免造成对向来车眩目引发事故。
十八、交警提示,驶入高速公路隧道前应提前减速,开启大灯,注意隧道前的信号;进入隧道后应按车道行驶,不要随意变更车道和超车。
十九、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时段以车辆驶离出口车道时间为准,司机朋友应根据车程远近,计算在不超速情况下到达收费站所需时间,适当放宽,从容驾驶。
二十、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交警提示,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一、“十一”长假首末两天,重点城市周边景点、交通要道将出现车流高度密集,易导致事故多发。交警提示,“十一”假期举家出游,安全第一,请您注意交通安全,提前熟悉路况,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