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永安市曹远镇56岁的女村民廖某品找到我,给我看一张背影的照片,然后对我说:“这个民警给我送伞送钱买车票,一直不肯留地址留姓名。”并讲述了那天的具体情况。
“12月4日,我带6岁的孙子到永安看病,看完病后,不知钱包丢在哪里,急得像热锅的蚂蚁到处找,结果钱包没有找到,11时天突然下起中雨,找伞也不懂放在哪里,急得我背着孙子走来走去,被一名民警看到,他和气地问起了我的情况,我告诉了他,他安慰我:‘你在市立医院公交站等我半小时,我帮你去找。’他如约赶到站台,给我一把伞,然后给了我买车票的钱,我打开雨伞,发现是一把新的,所以我要求他给我地址和姓名,他回答我说:‘没关系。’就急匆匆的走了,正在车站候车的一位男子看到后也感动,拿起我的手机拍下他的背影。回去拿给别人辩认,看后都认不到这位民警是谁,我只好找到老乡的你帮助我。”
我一看可能是永安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的民警翁鸣鹏,我打电话给翁鸣鹏,他说他正在金阳光路段纠违没有空去见廖某品,他还说那个是小事,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得到:“我的父母也碰到这样的事,别人帮助过他们,所以不值得留名。”翁鸣鹏还通过我劝廖某品回家,谢谢她找他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