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44岁的村民钟某中年得女十分疼爱,出门走亲戚都喜欢骑车带着她去享受,自己却禁不住喝酒,酒后又将幼女载来载去,多么危险却认为是爱。
去年12月28日晚上,永安市交警严宗幸、李欣荣在燕江南路刑侦大队门前路段纠违。20时30分,对车号为闽G1U498的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示意靠边停车,闻到该男子满身酒气,要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男子以身边带着2岁的女儿会怕为由表示无法呼气,民警将当事人的女儿抱起照看好,检测结果显示为3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交警问其过程,钟某说:“当晚带着2岁的女儿去埔岭亲戚家里吃饭喝酒,后因孩子要睡觉,为图方便就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往家赶,结果被你们查获。”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1款之规定,对钟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外,又对其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5条第13项,予以当场警告并纠正。
这让钟某知道,如果不是孩子要睡觉,交警在路面上纠违,放任钟某酒喝到深更半夜,又不听劝告坚持醉酒驾车回家,后果不堪设想。听着交警的深入解析,钟某才明白:酒后车载幼女,是害不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