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连日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永安市工商局检查大队组织民警李威、牛莹,工作人员陈红岩、项邦峰、陈祺先后深入到名流车业、新兴车行、绿环车业、劲杰车行、惠龙车行、顺鑫车行等十几家电动自行车进行宣传摸底,并检查车行是否有在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行为,是否有将目录上墙公示,有否实行带牌销售业务等业务工作。
李威、陈红岩一行告知永安城区7家电动车行,乡下15家电动车行上墙公示:超标电动车是指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涉及最高速时、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国家标准,且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二、三轮机动车(包括电动、燃油助力车)及超标电动车上路的过度有效期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车标准及禁止上路节点的公示让购车人明白消费,减少经济损失。还告知将库存超标车处理完毕后,不允许再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应处罚,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此项检查宣传受到车行、购车人点赞为公安、工商、电动自行车上锁平安,即消费平安、行车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