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坑边派出所罗国忠得到治安信息员提供情报:曹远镇某村的村民余某鑫这几日有在村里出现,今天村里举行春节“迎菩萨”民俗活动,他有可能会到现场。罗国忠将情况汇报给所领导,所长刘炯立即部署罗国忠、陈崇负责进村实施抓捕。民警到某村后,为避免打草惊蛇,先由着便服的协勤队员跟着“迎菩萨”的村民在村里边巡游边找人,经过近十余分钟的搜寻后,在一处路口放鞭炮“迎菩萨”的人群中发现余某鑫,协勤员立即通知民警,罗国忠、陈崇迅速赶到并将余某鑫抓获。
经查,2014年2月21日,余某鑫伙同代某汉在贡川镇供电所边上巷子内盗窃一辆摩托车,代某汉于2014年3月20日被永安市公安机关抓获,余某鑫逃逸后被市局刑警大队列为网上逃犯。今年春节余某鑫潜回家中过年,还想借“迎菩萨”的机会保佑自己,不料法网恢恢终于逃不脱法律的制裁。
目前,余某鑫已移送市局刑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