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吃一亏长一智,酒驾一次被查,罚款1000元、扣12分,要想驾驶机动车必须重新学习的教训应该记住不再重犯。可,永安市某乡镇的村民59岁的罗某还敢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他因二次酒驾被永安交警依法处以重罚。
3月16日,永安交警李欣荣、张利江在205国道洪田路段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3时40分,交警发现一老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路上驶蛇形阵。随即示意停车接受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利江将结果告诉罗某,罗某大声解释:“我没喝酒,只是喝了一碗女婿敬的鸡酒汤。”罗某的解释让两交警哭笑不得,回敬他说:“鸡酒汤不是鸡肉放酒煮的吗?”这时罗某一脸诧异,反问民警:“这也能查出酒驾来?”
经交警进一步查询,2015年4月5日罗某曾在他的家乡派出所有过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这次是第二次酒驾,他将被永安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及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