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到小陶镇**村范某养猪场,打开两道关闭但未上锁的门,窜至范某日常居住的宿舍,盗窃放在桌上的一包白色七匹狼香烟后被范某当场抓获并报警。后经民警讯问,犯罪嫌疑人杨某对当日盗窃香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第一次实施盗窃,要求从轻处理。办案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发现杨某对范某宿舍非常熟悉,并不像第一次作案,机智的民警经过“旁敲侧击”,盗窃嫌疑人范某如实招供了其于2016年1月份的某一天,以同样的方式,窜至范某养猪场内的宿舍,盗窃其放在宿舍上衣口袋内的1500元现金。当日,本想再次实施盗窃现金,但找了半天没发现,看到桌上有香烟就拿走了,却不料被范某逮了个正着。
目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