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长牛莹利用下班时间走访了闽顺客运有限公司、永运客运有限公司和闽通长运客运一分公司等三家出租车企业,在通知驾驶人的情况下,再次将临界强制报废名单亲自送达管理人手中,并签字确认报废日期为4月28日后禁止上路。还了解购买新车替换进度,安排新老出租车的车辆更新,确保永安市民乘车安全顺畅。同时强调严禁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出租车载客,否则将依法处罚1500元,扣留驾驶证,吊销、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这批出租车是2008年永安市政府批准同意投入使用的151辆的士出租车。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车辆使用年限为8年。因此,第一批80辆出租车客运的士于今年4月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为此永安交警大队车管中队已发文通知企业,并通过微信等平台逐一通知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