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刘振福收到死者父母老涂夫妇从厦门同安写来的感谢信,感谢刘振福当机立断通过巧调解让他不幸的家庭有了和谐着落。
4月3日13时,家住厦门同安区20岁的市民吕某升驾驶闽C658D6号轿车(车内乘载24岁的大田表哥涂某海),由大田县桃源镇往永安市西洋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永安西洋岭头路段,车辆失控,侧滑至道路西侧路面,与相对方向由永安市青水乡46岁村民池某童驾驶的闽GQ3152小客车(车内乘载51岁永安燕北居民钟某福、61岁永安青水人蔡某庄、51岁永安青水人林某信、51岁大田人翁某枝、43岁永安青水人林某辉)在道路西侧路面发生相撞,致池某童、钟某福、蔡某庄、林某信、翁某枝、林某辉受伤,涂某海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果的交通事故。
吕某升在雨天气象条件下驾驶该车,行经弯道下坡的事故路段,导致因车速过快车辆占道侧翻造成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认定吕某升负全部责任,对方驾驶人和乘客均无责任。
对于这起突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群伤两车损坏的严重后果,仅有两年驾龄20岁的青年无疑是当头重磅,其家人也不知如何处置突发的灾难,可经验丰富从事交通事故千起以上的办案民警刘振福却十分冷静,通过认真调查和梳理关系,就当机立断,巧调化解处置到位,将乱成一团麻的悲剧调出和谐结果来。刘振福分二步走,首先他了解死者涂某海和肇事司机吕某升是姨表关系,吕某升爹娘在厦门同安办厂,涂某海死后留下妻子和2岁的孩子及50多岁的父母等信息,据此刘振福当机立断电话通知两家大人来永安交警大队座谈,个别谈,坐下来协商,两个回合就达成这样的共识:一次性死亡赔偿30万元;死者妻子到吕某升父母工厂上班;吕某升在同安为涂某海父母租一套房子帮带2岁的孙子一家人共同生活。这样处置结果两家家人都满意。
第二步,刘振福将对方驾驶人池某童以及车上受伤住院的6名乘客请到永安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与肇事司机吕某升父母座谈协商医治、赔偿事宜,由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达成协议:一是本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吕某升从关心抚慰受伤者的角度出发,赔偿钟某福、蔡某庄、林某信、池某童、翁某枝、林某辉营养费各800元。二是钟某福、蔡某庄、林某信、池某童、翁某枝、林某辉的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由吕某升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这样受害方可以安心在医院治病,肇事方可以通过投保公司依法索赔减轻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