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永安的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达成付款后,肇事方家人语重心长地与永安交警大队交通法庭人民调解员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那天早晨夫妻发生口角,妻子负气骑助力车出门,途中她已意识到会出事,于是在永安供应站下车推行,可脑子里还是想着口角那件事,结果忘了关掉自动档,造成意外撞人的交通事故,开一次小差,自己就赔4.2万元。同时,他表示愿意以此做警示,让他人去吸取他们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训。
6月26日,43岁的江西来永安务工妇女吴某牵着电动自行车,在永安燕东解放路路段行驶时,无意中手碰到启动档,手握车把自然往后拉,却意外中加大了油门,迫使车辆突然向前冲后猛撞在前方行走中毫无准备的60岁的上坪乡老人邓某,致使邓某往前用手撑地后摔倒,造成她右手臂骨折,身上多次软组织挫伤等伤痛的交通事故。
老人邓某到医院住院治疗,近一个月的治疗已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肇事人吴某打工经济紧张,交纳4300元还通过4次付给,邓某的家人同时了解到吴某的助力车不能挂牌也没办保险,邓某的治疗等费用只能由吴某自负。于是住院的邓某电话与吴某联系,商量为减少费用,她自动出院回家保守治疗,是否可以根据她的病情接受医生的建议,给予一定数额的后续治疗费用,吴某接受建议,双方当事人到永安交警大队交通法庭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吴某一次性赔偿受伤者邓某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计人民币42300元;吴某已支付4300元,尚欠38000元于签订本协议时当即付清;今后双方当事人都不得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