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市委巡察机构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市巡察工作全面开展,是我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
市委书记蒋先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章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文共同为市委巡察机构揭牌。在随后召开的巡察工作座谈会上,蒋先东就如何开展好我市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基层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党员干部队伍的精气神问题,突出重点、善用成果,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二是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快进入角色,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巡察工作;三是要加强巡察机构自身建设,严明政治纪律,锻造过硬巡察干部队伍,加强学习,认真履责、确保公正履职,廉洁巡察。
市委巡察机构是我市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并根据省委、三明市委的要求部署而成立的。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按照“1+2”的模式设置了1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2个市委巡察组,巡察办与巡察组按正科级别配置。巡察机构成立后,将坚持以政治巡察为基本定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挺纪在前,紧扣“六大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突出“三个重点”,对各乡镇、各市直单位、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开展巡察工作,进一步夯实“两个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叶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