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13日,民警在对吉山某食杂店、燕西某烟酒商行开展例行检查中发现,其2家店内货架上,均摆放着烟花爆竹在销售,经民警检查,其2家店铺均无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属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在派出所办案区,经审讯,林某对今年8、9月份从吉山路上载鞭炮来卖的人,购买了鞭炮在店里销售的事实供认不讳,杨某对批发了1300元烟花爆竹在其商行销售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杨某已依法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