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清同治六年(1867年)丁卯年十二月签订的《田禾大熟 合同各照》契约,距今已有150年,斑驳的土纸留下了清晰的墨迹,它在讲述着永安曾经的故事。
据《永安市志》“大事记”载:“同治五年农历三月,王德海在西洋大岚山举太平天国旗号聚众造反。”
“凡造竹纸,事出南方,而闽省独专其盛”。王德海原本是永安二十八都西洋大岚山区专业从事制纸的槽户,广州嘉应周人。
他长期在重山叠谷的大山中搭厂开槽,生产土纸。期间,他在伐木、烧炭、采药、种菇、制茶、打猎等人群中讲道传教,竭力发展信徒,只是信者人数不多。造反义旗一举,即被左宗棠张树菼部所镇压。
永安很快就恢复了平静,城乡依然一切依旧。
饭要吃,田要耕,日子还要过。
这份木版契约写道:
立上水田主湖山赖大辉,原有本田段坐落廿七都,土名墲头坪牛栏塚箭竹林前,其田前后左右各有界址分明,原计实收正租早谷貳担貳户(斛),大冬牲0只。今凭保佃安与湖峰住人廖希唐用心耕作,递年到秋熟之日,备办细净干谷,送至本主家下双扇交量,不许挨延拖欠升合及卖弄界址,抛荒田段、隐匿等情,如有此色,应本田主另行改佃,呈官究追。欲后有凭,立上水合同约存照。计开田段。
同治丁卯六年十二月 日立
上水田主赖大辉(花押)
保佃廖法炳 (花押)
永安明清契约文书中,清同治年间的契约文书,因社会动荡保存的较少,由木版印刷的格式化契约,就显得更加的弥足珍贵。
在永安众多的明清及民国契约文书中,由当地写字先生拟稿抄写的白契或称“草契”较多,这需要花费一些润笔费用。一些长期出租土地的地主,为了方便和省钱,便定契约制格式化木版,根据需要事先刷印多份,也有的经营文具纸墨的小店,也会批量制作一些放在店里零售。
这种格式化木版契约,从目前征集的情况来看,在闽西北的永安还是较为普遍,民间也有一定的蕴藏量。现已收集到明末及清早期的如万历、崇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等木版格式化契约,这种情况还延续到民国期间。
永安明清及民国契约文书,长期未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一些外地的机构和藏家,经常深入永安乡镇村寨入户串门高价收买,有些本地从事古玩行业的人,也通过网络拍售渠道大量卖出。
永安明清及民国契约文书,是永安历史的活化石,是永安历史的真实细节。我们要爱惜和保护好自己的历史。
学者认为:如今利用明清契约文书的研究成果已相当可观,它在史学研究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研究价值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所认识。
福建永安发端的明清契约文书是继甲骨文、汉晋简牍、敦煌文书、明清内阁大库档案等之后的又一重大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