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凌晨1时30分许,槐南派出所组织警力在辖区槐南村巡逻途中,远处发现在槐南罗厝区路边竹林起火。民警赶赴起火现场,发现火势还正在呈蔓延趋势,起火不远处还有居民住宅,如不及时扑灭必将引发更大险情。随即,民警利用竹筛绑成灭火工具对明火进行扑火,同时,民警还向附近居民借来水桶对起火处泼水,防止火星复燃。
通过民警协警的努力,火势很快得到控制并被扑灭,避免了引发更大的火灾,确保了群众财产的损失,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