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了解后,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情、理、法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都做出让步,缩小赔偿差距。对此,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引导双方当事人站在对方的立场上看矛盾纠纷,促进双方在思想上的沟通,进而理解对方的想法和感受。经过多次调解,反复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看法:谭某某先行垫付四千元人民币给王某某进行治疗,其余医疗费用待法院判决后再支付。
通过司法所的积极沟通,稳定了伤者亲属的激愤情绪,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