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22时30分,40岁家住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的郑某在参加完永安燕南永浆村朋友的奶奶生日晚宴后,因喝酒过量与酒友吵架,一气之下不听劝阻,执意驾驶闽GAB708号轻型货车离开宴请人家,由永安市燕南永浆村往石门桥方向行驶,到永浆部队门口路段时,车辆碰撞相对方向由50岁永浆村民苏某驾驶的闽GN3870号二轮摩托车,造成苏某多处软组织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郑某驾车逃逸,逃跑过程中因车速过快车辆侧翻于路侧水沟,郑某又弃车往永浆村田地里逃跑,被几名村民发现后围堵,郑某跳入永浆村小溪中,村民见他落水夜深人静有危险,便毫不犹豫摸黑下水一起将郑某拉上岸,并给郑某换上衣裤。交警接警赶到现场,一村民解释说:“来我们村作客是朋友,但酒驾撞人违法,我们堵他不让他继续违法出大事,后来他落水,我们有义务帮助他。”
4月9日0时20分,永安市交警大队民警刘振福将郑某带至三明市第二医院检验科提取血液血样,送福建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郑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53.45mg/100ml,已属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当日郑某被永安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人民法院对他醉驾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