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清流籍在燕务工的陈先生因不幸发生车祸送往永安市立医院抢救,治疗后病情并没有好转,心情凝重的妻子通过医护人员向市红十字会表达了捐赠意愿,并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为丈夫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延续,签下了功德无量的一笔。这也是我市第四例人体器官捐献,他的名字将刻在三明市福源陵园遗体捐献纪念墙上。
4月28日中午,陈先生停止呼吸,在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手术车上完成了肝脏及双肾的捐献,把生的希望留给了需要的生命。(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