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由“独角戏”转向“大合唱”
《意见》的出台是永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具体体现,将改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上演“独角戏”的局面。
“谁执法谁普法”明确责任主体
《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市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普法责任主体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同时,必须做到的“建立责任清单、健全学法制度、坚持严格执法、开展以案释法、深化法律六进、强化社会普法、注重主题宣传”等七个方面任务。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推动落实
《意见》还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本部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为贯彻落实《意见》,还制定了《永安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了普法重点和时间节点。并由依法治市办定期对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及时推广经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