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2016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红、翟某等人在永安市燕南上茅坪小区3幢1单元701室出租房内,对被骗至该传销窝点的被害人罗宏进行非法拘禁,并在非法拘禁期间对罗宏进行威胁、殴打。2017年1月3日,被害人罗宏在银行卡内存款被取走20000元及交纳了800元培训费后才得以离开该传销窝点向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某红乘机外逃,去向不明。2017年4月1日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上网列逃,同年4月27日17时许在Z218次火车4号车厢被兰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民警抓获,羁押于甘肃天水市麦积区看守所,于5月4日移交给我所。5月4日,我所民警将刘某红带回永安。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红已被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