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11日 15时,永安市西洋镇村民报警称:“我的摩托车被偷啦,赶紧来帮我找找。”
西洋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了报警人所说的西洋某银行门口,见到报警人李某,李某告知民警他的摩托车被盗,摩托车的型号,车牌以及外观,并向民警说明:“自己从家里骑车出来,到银行取钱后就发现摩托车没了。银行门口人来人往,在光天化日下偷走摩托车,这个“盗贼”太猖狂。”民警立马兵分两路:一路查看银行监控;另一路继续对李某进行询问,帮他回忆出门后到发现摩托车被盗的全过程。
在询问的过程中,民警闻到李某身上飘来浓重的酒味。为此,李某承认他在家喝了酒后骑摩托车到银行取钱的事实。另一路民警在监控中没有发现摩托车的踪迹,民警意识到李某酒后思维混乱只好先将他带回派出所里,帮他一起再回忆从家中到银行取钱所走的路线,沿路调取监控查找那部“消失的摩托车”,终于在一家摩托车修理店里看到了李某“消失的摩托车”,经李某核实正是他的摩托车。民警走访见证人,原来是李某取钱之前就将摩托车骑到这家修理店维修,取钱之后却忘了,这是一场酒驾引发的闹剧。
当日,李某经呼气酒精测试,乙醇含量为73毫克每百毫升,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被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