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毛竹惹争议  人民调解促和谐

  2017/9/18 15:38:06  39646点  永安之窗
  2017年9月7日上午,在上坪司法所会议室,由上坪乡分管综治领导李德生副书记组织乡司法所及双方当事人,经过3个多小时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讲法规、讲道理,做思想疏导和沟通工作,终于达成协议,成功化解一起纠纷,及时有效地消除了治安隐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龙共村杨某1998年向龙共村委(当时是龙共村林业社)承包了一片造林地毛竹林59亩(地名:大坪后门头2林班8-1大班9-1小班)并和村林业社签订了承包经营管理协议书。2016年7月30日承包期到期。但在2016年5月份杨某在承包山上砍毛竹时,在关于到期收回山林每亩立株数130株问题上,杨某与龙共村三组十几名村民产生纠纷,村民围堵山场,造成杨某当天雇的十几名工人无法工作,误工损失估计2000元左右,杨某以此事为由拒绝支付最后一次应上缴的租金。

  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劝说下,双方平稳了情绪,并达成调解协议:1、杨某支付最后一期的租金,上缴款按协议规定全额缴清(人民币4770元);2、村委对当时三组村民过激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3、杨某承包山场到期后按现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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