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10时,永安市小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小陶八一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员有受伤。民警出警赶到现场,看到一部连城班车与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驾驶员躺在地上,头部血肉模糊已昏迷。随即民警联系120赶来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医生说:“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头部未受到有效保护,才出现这种严重后果。”
经民警调查:驾驶员为吴某,小陶镇上湖口村人,今年58岁,单身,父母已早亡,唯一的亲人妹妹外嫁,虽然小陶镇政府有给村民送头盔,没人监督他戴,加上车速过快,所以才酿出丢命的后果来。
2月22日,永安市小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往小陶麟厚方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员有受伤,请求帮助。民警到现场,系骑摩托车的驾驶人单方肇事,驾驶人倒在地上,地面上有大片血迹,安全头盔已断裂,驾驶人员头部受伤。赶到现场医生仔细检查伤者全身,都只是皮外伤,小血管破裂,但无生命危险。
经民警调查,驾驶员陈某,小陶镇小陶村人,今年60岁,当天到麟厚村做客喝酒,心存侥幸醉驾骑车回家(后经福建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5毫克),途中下坡路段驾驶失控,撞到防护墙,弹出头部着地翻了三滚后倒地,脸部与地面刮擦血流不止,还好平常一家人在他出车时都要他戴上头盔,结果这次车祸躲过一劫,头盔保住他的性命。
车祸后果一对照,安全头盔作用大,小陶派出所所长范纯俊用这两起案件向村民解读说:“头盔也叫安全帽,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对骑行者的头部起到至关重要的保护作用。每顶头盔出厂前都要进行各种包括冲击测试等,合格了才出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佩戴安全头盔也作出了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希望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出行时一定戴上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