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出生的郭佳钰2018年3月参加永安市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她一上岗就努力学习交通法规、调解条例,速记赔偿标准,对号入座边学边做调解工作,半年来在老调解员庄家治的指导下,调解了交通事故赔偿19起,自己有感悟,也有被当事人点赞。
牵线搭桥
8月22日的傍晚5时30分,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应郭佳钰邀请来一群人,这已经是第三次来大队调解,原来是8月10日20时一辆运水泥的大货车在去安砂镇水东路段时尾部扫到了一辆正在行驶的皮卡车,致皮卡车当场翻车,车上的三位男性乘坐人受伤,经经办交警事故认定,货车司机李某负全部责任。伤者到医院检查,两人软组织挫伤,一人腰椎骨裂。保险赔偿不足双方矛盾多情绪激动,在调解员郭佳钰的主持下,第三场漫长调解开始了…….
调解员问三位伤者有什么损失?受伤的三位伤者提出了自己的损失和诉求:除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外,要求肇事司机和车主个人再赔付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营养费、误工费合计3万元,两人接受不了,请求能不能少一点,三位伤者问肇事司机和车主:“你们能接受多少呢?”“8000元”因赔偿金额相差太大,双方都接受不了,这时郭佳钰根据伤情依照法律规定估算了一下供大家参考,然后郭佳钰将受伤3人请到另一房间单独商讨并开导三位伤者:“于情于理站在关心抚慰受伤者的角度,他们肯给你们额外补偿,相对我们调解的以往案例和标准,这个司机和车主两人已经做的不错了,请你们换位理解。”三位伤者同意退一步赔付两万元,肇事司机和车主还不能接受,要求一万元处理掉这起纠纷。调解员从中牵线搭桥做工作,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到晚上九点多,郭佳钰辛苦加班没有白费。肇事司机和车主与三位伤者达成调解协议一共赔付一万六千元,双方握手言和。
通过这次调解郭佳钰体会到,调解员要站在中立的角度,在合法的同时还要合情、合理为他们牵线搭桥,热情耐心劝导他们换位思考,这样进行调解,再难的矛盾和纠纷也能和谐解决。
穿针引线
8月18日,调解员郭佳钰在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事故发生在5月17日6时30分,53岁的张某骑三轮车卖菜时和骑电动车的唐某姐在吉峰桥相撞,造成唐某姐受伤,张某打了120电话,120把唐某姐送到医院后,唐某姐的爱人没看到肇事司机,又气又怕,觉得他不管唐某姐医治。唐某姐经检查锁骨骨折,肋骨断了三根,需要手术治疗,而张某怕唐某姐家人动粗不敢去医院,双方由不理解到纠纷不断,唐某姐家人天天找交警处理,开始唐某姐家人见张某不来交钱,只好交了7000元,自己医疗费不够,手术后第二天没有挂瓶,唐某姐家人找到永安交警大队调解室诉苦,郭佳钰耐心倾听记下他们诉求,许诺会帮解决。唐某姐家人走后,郭佳钰给张某打电话,要求张某要面对现实,到医院看望唐某姐,表示道歉,主动支付医药费,张某照做了,先帮唐某姐支付5000元,后来又付了6000元,只要张某有一点钱都会帮唐某姐支付,有时1仟,有时2仟,也常来看望唐某姐,张某的诚心让唐某姐感动。
唐某姐主动出院回家休养,调解员郭佳钰叮嘱张某常去看望唐某姐。8月18日,郭佳钰见调解时机成熟,邀请双方一起来到永安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调解事后赔偿,调解员给唐某姐测算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和伤残赔偿等费用约拾万元,由于张某三轮车没办保险,唐某姐体谅张某是卖菜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就放弃了伤残赔偿,只要医疗费加后续治疗取钢板的费用以及护理费、营养费,建议拿45000元就好,张某只凑到了30000元现金,并当场表示尽量回去再凑,希望唐某姐能少一点,35000元解决问题,唐某姐觉得她要的金额已经不多,调解进入了僵局……
郭佳钰单独与张某做工作说:“要知足,不要伤唐某姐善良的心。”结果张某咬咬牙答应凑到40000元,再和唐某姐商量,唐某姐叹了口气答应了,最终这起赔偿纠纷圆满解决。
为此,双方当事人当场点赞调解员郭佳钰的穿针引线化解了他们间的矛盾纠纷。郭佳钰也感悟到,当事人遇到事故不能逃避,要为对方考虑,主动找对方坐下来商量,毕竟交通事故都是无意的过失,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就能和谐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