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的四川渠县来永安务工人员雍某热情厚道,很快融入永安社会,认识了许多城乡朋友,帮忙介绍他会杀猪的职业,雍某的钱袋子也慢慢地鼓了起来,这本是一件好事,可雍某却挡不住东家的盛情好客,酒后醉驾骑车。9月10日,经省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雍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21.86毫克,属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将扣留、吊销雍某的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雍某还将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内拘役,并处罚金3000元。雍某的妻子在交警大队听到这个结果后,除当场教训雍某贪杯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外;还挂电话请雍某喝酒的东家,批评他不该让雍某喝酒,换来拘役和处罚;同时要求交警将雍某的醉驾行为在媒体上曝光,让往后的东家不再请雍某喝酒,杜绝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9月4日9时31分,雍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经永安市五四路金阳光酒店路口被永安交警查获。经对雍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值为153mg/100ml。民警随即将雍某送往永安市总医院抽血并送检到省司法鉴定所进行酒精检测。
经民警张雪春讯问得知,雍某到永安从事的职业是帮忙杀猪,案发前一天晚上他与永安的兄弟聚餐,他喝啤酒和二锅头白酒喝到24点多,后接到曹远镇吴家坊村的朋友电话要他帮忙杀猪,雍某便酒后骑车赶到吴家坊村,杀猪后已是第二天凌晨4时,东家请他喝老酒解困,雍某难挡东家的盛情款待,喝不少老酒后骑车回永安,想不到会被值勤的永安交警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