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于2008年建立贫困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基金,基金库8万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滚动运行”的原则,救助基金列入财政预算。
该专项救助基金救助对象为永安市管辖区内常驻人口的贫困孕产妇和流动人口的特困孕产妇,主要用于孕产妇急危重症需要紧急抢救但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解决医疗救治费用等情况的补助。
近10年来,永安市坚持管好用好救助基金。自该专项救助基金实施至今,共救助23名贫困高危孕产妇,发放救助金额69224.78元。专项救助基金得到切实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救两条生命,还一家幸福”的目的,有效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从而保障分娩安全,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