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小陶镇某村村民黄某兴与其表哥长的很象,就伪造表哥刘某的证件,为其交通违法扣分,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这类违法这么重的判处是三明市的首例。
9月10日,黄某兴到永安市公安局小陶派出所递交每周例行的思想汇报时,当着办案民警林锴的面,在几位村民中现身说法,阐述了他违法的整个过程,希望类似他的人能引以为戒。
2017年1月的一天,黄某兴在永安市总医院附近的电线杆看到一张办假证广告后,他通过电话与对方男子联系并确认要办一本假的驾驶证,过了几日后的一天下午,黄某兴约办证人在永安市汽车站附近见面,黄某兴将一张一寸的刘某照片交给对方中年男子,同时付给对方中年男子200元现金,三日后,对方男子将伪造好的刘某的驾驶证交给黄某兴。
2018年12月21日16时,黄某兴在未取得B2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超载的闽G2691X大货车行驶至205国道,被小陶派出所的民警查获,黄某兴害怕自己没有B2驾驶证会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故将放在闽G2691X大货车中央扶手箱内的刘某的驾驶证交给民警并称自己是刘某本人,民警暂扣刘某的驾驶证,12月24日,黄某兴到小陶派出所交通窗口处理闽G2691X超载违章,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扣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2018年12月,刘某在南平驾驶货车因超速被扣3分,才发现先前自己已被扣6分,为此刘某找到扣其分的小陶派出所民警,经调查是其表弟黄某兴因与表哥刘某长的很象,黄某兴冒充刘某扣分的,永安公安机关以伪造他人证件违法,立刑案调查,于2019年1月19日将黄某兴刑事拘留,同时小陶派出所及时纠错经过三明交警支队审批撤销案件,将被扣6分还给刘某。
今年7月22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以伪造他人证件犯罪,判处黄某兴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