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永安聋哑人谢某在亲人的陪同下到永安交警大队交处罚,问办案民警是否可以照顾少罚,民警回答他说:“不行,按照交通法规,聋哑人交通违法照样处罚,处罚你这起交通违法还增加民警的工作量,希望你吸取教训,不再重犯。”
10月25日21时,永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永安东坡路口拦一部超标电动车,示意驾驶人停车检查,驾驶人没感觉继续前行,民警李欣荣超前拦下,发现驾驶人是聋哑人,且无证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车,还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因聋哑人无法交流,也无法配合吹气测试查酒驾,李欣荣只好用写字的方式与他交流,并自己示范吹气给他看,费时一个小时让他做测试,结果他体内酒精含量为69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车交通违法。最后民警送他回家,还好在路上碰见他的一名熟人,向这位熟人调查了解到,该驾驶人为谢某,燕东大树下居民,今年48岁,重度聋哑人。谢某这次交通违法被永安公安机关罚款1500元(酒驾1000元、无证300元、无牌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聋哑人是不能考取驾驶证,不能上路驾驶机动车,更不能酒驾,否则发生交通事故非常危险,请吸取谢某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