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三明中院在永安法院召开部分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座谈会。三明中院院长刘邦澍、副院长余乃光、纪检组长蒋方鸣、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主任刘飞及三元、大田、明溪、清流、宁化、永安法院等六个法院的院长参加了会议。永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淑宁到会并讲话。周淑宁指出,永安是福建省委政法委确定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试点城市,永安法院又是省高院确定的“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示范点,是点中点,因此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要从综合示范点的高度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真正使永安法院成为全省法院和政法系统的示范。
各基层法院院长也汇报、交流了各自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三明中院刘邦澍院长在听取了各基层院的汇报后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专项整改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在解决思想认识上下功夫;二是要在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上下功夫;三是要在查摆问题上下功夫;四是要在整改问题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