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小陶镇42岁的村民吴某将自己前不久电2斤鱼被罚款5000元的事发到微信的朋友圈,希望朋友们吸取他的教训,不要做出这种破坏生态且违法的行为,在小陶镇引起较大反响,有人点赞他知错就改,也有 人说敢于亮丑是防止他人步他后尘,减少违法的经济损失。
8月14日17时16分,小陶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小陶镇八一村河里有人在电鱼。民警和辅警火速出警抵达现场,发现八一村村部背后河段河道中有人正拿着电瓶进行电鱼,民警见状,立马跳到河里。该男子见民警抵达,带着电鱼工具往深河中逃窜,民警追出百米将该男子抱着,并收缴电瓶制作的电鱼机,将其带回小陶派出所进行调查取证,该男子姓吴,小陶镇村民,今年42岁,偶尔电生态鱼进城卖高价钱,此次电鱼近1公斤。
调查取证后小陶民警将吴某移交永安市渔政工作人员处理。根据《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第38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进行捕捞”的规定,永安渔政工作者对吴某电鱼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没收电鱼工具的处罚。
小陶民警提醒辖区村民:吴某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电鱼的行为是可耻的,不但没有丝毫的利益,反而会污染水源,且电鱼人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希望大家吸取吴某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