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8时许,一部白色小车和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在永安市交警大队门口道路追尾相撞,车上的玻璃破裂撒落满地,小车的后保险杠上满是碰撞后留下的蓝色油漆及后座位凹凸不平的痕迹,正三轮车因碰撞车辆变形,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完全破裂,交警小陆出警见状赶紧固定证据,指挥车辆移到交警大队的草坪,拿来扫把把地上的玻璃渣进行清理干净,防止堵车及过往车辆发生二次事故。
经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车辆间追尾事故,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而且车速过快导致追尾重撞行驶在路上的小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三轮摩托车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永安交警提醒驾驶人:开车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文明驾驶才能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