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之窗讯8月18日,海峡都市报报“追寻八闽救国魂”报道“战时位于永安的省高法旧址年久失修”消息,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昨日,永安市法院出资修复。
据悉,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福州作为福建省会频频遭轰炸,省政府不得不搬迁。1938年5月,福建省政府从福州内迁永安,由于防空、隐蔽的需要,各单位大多借用民宅、祠堂作为办公场所,省高等法院就设在永安郊区吉山村的一处规模较大的民居里。民居纵向分为三块,审判庭占了中间一块,两边用木板隔开。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5年10月,省会回迁到福州。
战时省高等法院办公旧址,年久失修,房前屋后杂草丛生,围墙倒塌,屋面破烂。为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昨日,永安市法院出资对原省高等法院办公旧址进行修复,现已清除了房前屋后的杂草及其他垃圾,并修复了围墙,同时准备修缮房屋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