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中央政法委于2005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对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了具体部署。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开展了执行清理积案专项活动,这次专项活动为期半年,清理的重点是超期限一年以上、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建设领域内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中止执行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等五类案件。人民法院要通过此次清案活动,达到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案件必须全部执行,防止新的积案发生,执行工作更加规范,不依法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当事人自动履行率明显提高,抗拒执行明显减少,生效法律文书执结率明显提高,执行积案数明显下降,执行难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