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53元,同比增长4.3%;人均消费支出2347元,同比增长10.3%。而城镇居民服务性消费支出则攀升更快,人均支出达600元,同比增长18.8%,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25.6%,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9个百分点。
服务性消费支出是指居民用于支付社会提供的各种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非商品性服务消费。服务性消费支出的上升是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生活节奏的加快,“花钱买方便图享受”的人越来越多。服务性消费支出快速增长,表明了我市城市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的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