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企业卫生条件较差、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标签标识不够规范、出厂检验制度未能落实,还有的企业虽然有了相应的卫生设施也按要求制定食品各项管理制度,但是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并没有按照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设施和制度成了摆设。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向企业负责人提出了批评,并下发了巡查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要求,并将进行跟踪。巡查中还对永安鑫龙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清水笋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
市质监局还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对企业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软、硬件环境改造进行指导,帮助企业筹建化验室,对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QS)的食品生产企业,限制其在本地区域内销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