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6日晚6时15分许,永安公安局燕东刑警中队民警李琦接到线索: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黄某出现在永安市大同路口。向中队领导汇报后,民警李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黄某正要乘车离开,遂将黄某扑倒在地实施抓捕。但黄某凭借高大身材挥舞双拳砸向李琦,企图挣脱逃跑。恰逢此时,正好路过的永安法院吴炳山法官及一名狱警听到民警李琦呼喊“抓嫌犯”后,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合力将黄某制服。周围群众见盗贼被刑警、法官与狱警合力擒获,均拍手称快。
据查,犯罪嫌疑人黄某自2006年2月以来,12次先后窜到福建水泥厂、永安火电厂等企业盗窃机电设备,案值达3万余元,黄某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